最近,廣州市物價局轉(zhuǎn)發(fā)了省物價局、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代購教輔材料收費問題的通知。通知明確要求,除省推薦目錄中的教輔材料外,其他類教輔材料學校不得提供代購服務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學?;?qū)W生購買任何教輔材料。
通知明確提出,可以新增“代購教輔材料費”作為中小學代收費項目。學??梢詾閷W生統(tǒng)一代購本地區(qū)從省推薦目錄中選用的教輔材料,但必須遵循自愿原則,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。其他類教輔材料由學生和家長自行在市場購買,學校不得提供代購服務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?;?qū)W生購買任何教輔材料,不得進入學校宣傳、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(qū)免費向?qū)W生提供教輔材料。
通知還要求學校為學生無償代購教輔材料,應按實際購進價收取費用,不得以損耗等名義向?qū)W生加收價款。學校購進教輔材料單價不得高于政府規(guī)定的零售指導價最高標準。學生可以按學科課程申請由學校代購教輔材料,若少選用教輔材料,則相應少交該項費用。
至于“代購教輔材料費”的收取時間,通知明確提出,這筆費用可于上一學期末預收,最遲于當個學期末按“多退少補”的原則據(jù)實結(jié)算,并向?qū)W生家長公布。學校必須通過校園公示欄、公示墻、公示牌等方式將本地區(qū)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目錄、教輔材料價格、本校代購預收費情況及投訴電話等進行公示。(記者/劉懷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