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北京4月18日電 (記者亓玉昆)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實施座談會18日在京召開,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武維華、雪克來提·扎克爾出席會議。
武維華指出,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“三農”工作重要論述和黨中央決策部署,依法保障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(fā)展的重要立法。要深刻認識制定和實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的重要意義,準確把握立法原則和主要內容,扎實做好法律的貫徹實施工作。各地區(qū)各部門要做好法律的學習宣傳,全面落實法定職責,加強監(jiān)督管理,以學習貫徹實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為契機,進一步發(fā)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用,實現(xiàn)好、維護好、發(fā)展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5年04月19日 05 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