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來,商洛中院堅持以推進司法規(guī)范化建設和加強審判質效為目標,認真貫徹落實省高院《關于全省法院院長、庭長辦理案件的指導意見》,大力推行院、庭長辦案制度,強化領導審判職責,優(yōu)化了審判管理,提高了辦案質量和效率。
7月21日上午,商洛中院黨組書記、院長黃東斌擔任審判長,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。為擴大辦案效果,提高審判的公信力,合議庭庭前向社會公告了審判信息,將案件的開庭時間和地點事前公布,并就庭前準備、庭審規(guī)范、合議庭議程等方面,進行了規(guī)范有序地操作準備。整個庭審過程,適用程序規(guī)范、成員分工明確,庭審活動在審判長引導下緊張有序地進行,歷時1個半小時圓滿結束。庭審結束后雙方當事人均表示,院長親自辦案彰顯了商洛中院在案件審判中的公開與公正,令人信服。通過此次庭審,院領導身體力行、言傳身教作表率,有效地發(fā)揮了院長在審判工作中的示范引導作用,促進了庭審活動規(guī)范化,帶動了法官司法技能和審判質效的提升,進一步推動了全市法院司法規(guī)范化建設邁向新臺階。 (姚 煒 王錫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