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陳丹婭)“全年累計負分超過15分,不能評為年度優(yōu)秀,不能評為先進個人,當年不能提拔使用;年度累計負分超過20分的,還要調整其工作崗位,包括跨管理部調整工作。”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行層級管理積分后,大家干事積極性提高了,工作效率有了明顯改觀。
今年以來,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真貫徹落實中辦“三項機制”要求,切實把落實“三項機制”作為凈化選人用人風氣、選好用好干部的主要宗旨,作為激發(fā)全體干部職工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積極性和創(chuàng)造性的主要抓手,從嚴從實推進。不斷把“三項機制”落小落常、落細落實。不僅組織員工學習省市關于“三項機制”的條例辦法意見,還將“三項機制”關鍵知識點及核心內容濃縮匯編成學習口袋書,并印發(fā)給每個干部職工。通過學習,全體干部職工對“三項機制”有了較為全面的認識。同時,該中心還利用“三項機制”加大對干部職工的考核力度,根據(jù)工作實際制定了《個人崗位責任清單》《“三項機制”鼓勵激勵加分實施辦法》《干部職工德能勤績廉責考核負面評價量化記分辦法》,實行每半年考核一次,作為干部評先樹模、年度考核、提拔任用的依據(jù),起到鼓勵先進、傳導壓力、激發(fā)干部干事熱情的作用。
截至目前,運用“三項機制”共選拔、任用干部7人。下一步,市中心將積極探索“三項機制”各項制度配套聯(lián)動,讓“三項機制”深入人心,真正讓干部職工感受到選人用人的正確導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