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洛日報 - 商洛之窗訊(文/圖 記者 王尚鋒)張宏印開展警務督察
一支想讓民警和老百姓信得過的督察隊伍,自身必須過硬。在張宏印的帶領下,洛南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強化督察抓落實,深化督察求發(fā)展,把督察大隊建成了推進該縣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凈化器、觀察哨。
今年51歲的張宏印是洛南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大隊長,他1996年從部隊轉業(yè)參加公安工作以來,從城關派出所一名普通民警走上警務督察大隊大隊長的位置,他走的每一步,在同事和群眾中都留下了“口碑”。
強化監(jiān)督嚴執(zhí)法
俗話說:打鐵先要自身硬。張宏印從部隊轉業(yè)后,從當警察的那一刻起,他就甘愿當一名學生,虛心從書本上、老同事那里和實踐中學習,很快就適應了警察工作。從事警務督察工作后,他率先垂范,要求民警做到的,他首先做到。“警務督察工作是一把雙刃劍。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也同樣必須受到有效的監(jiān)督,這就得在狠抓制度落實上和管理機制上下功夫。”張宏印說。
張宏印強化制度監(jiān)督和內部監(jiān)督,以制度管人、以制度約束人,加大事前、事中監(jiān)督制約和抓早抓小、抓預防,預防在先,防患于未然。他帶領警務督察隊開展警務督察與明查暗訪,對群眾反映突出的熱點問題和重大警務部署開展專項督察。今年1至8月開展各項督察80余次,發(fā)現和糾正問題20余個,查處民警違紀案件5起,先后對6名民警進行警示提醒談話和誡勉督導談話;對3人給予黨政紀處理。
對民警隊伍中發(fā)生的違法違紀案件,張宏印不遷就,一查到底。今年,有一民警在辦理一起案件中,礙于當事人的情面而接受當事人向派出所的贊助,他及時與監(jiān)察部門共同進行查處,在責令該民警給當事人賠情道歉的同時,退回所收的全部贊助款,還在全縣公安機關中發(fā)了通報,取消了該民警年終評優(yōu)資格,在全縣民警中引起反響。
發(fā)揮職能抓維權
警察在執(zhí)行公務中,自身權益也往往遭到侵害。保護民警合法權益也成為警務督察者的一項重要工作。
實踐中,張宏印逐步健全完善維權工作臺賬,建立維權工作制度,及時查處侵害民警合法權益案件,保護民警正當權利。通過查處紀檢信訪案件,先后為15名民警澄清了是非,并及時向民警反饋查處情況,提高了民警的工作積極性,維護了民警的尊嚴。2013年至今,他們共查處侵犯民警合法權益案件6起,打擊處理違法人員8人。
今年,張宏印還利用法制業(yè)務培訓,每周一集體學習和在公安網頁建專欄等形式,在全局民警中開展民警接處警時的自我保護和從警必看等知識宣傳,加強民警安全防護教育,使全縣400余名民警受到教育,民警的安全防護意識得到了進一步加強,侵害民警合法權益的案件較去年同期下降50%。
一次,在城區(qū)巡回督察時,張宏印和同事發(fā)現謝某一行3人身著人民警察制式服裝,佩戴警用標志,持相關警用證件,懸掛橫幅招收保安培訓人員。在仔細了解情況后,他們隨即將謝某3人當場口頭傳喚至督察隊。經審查,謝某3人承認自己是非警人員,但為了取得群眾相信,多招收保安培訓人員,獲取更多提成,便身著警服,冒充公安民警。他們依照《人民警察法》,對謝某3人政拘留10日,有效維護了公安機關和民警的形象。
張宏印參加公安工作的18年中,連續(xù)10年被縣局評為公安工作先進個人,連續(xù)3年被評為全縣優(yōu)秀公務員。他所負責的警務督察大隊,連續(xù)4年被省公安廳評為“全省人民滿意警務督察隊”,榮立集體“三等功”一次,他個人也多次受到縣上表彰獎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