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一名保安在世界之窗旅游園區(qū)內因猥褻女網友,被路過見義勇為的大學生小涂打傷。南山警方此后以防衛(wèi)過當,涉嫌故意傷害罪將小涂刑拘。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引起廣泛關注。16日下午,南山檢察院發(fā)布微博稱,該院已經依法對小涂作出不批捕決定,隨后,沙河派出所將小涂正式釋放。
(7月17日《南方日報》)
說實話,“大學生見義勇為反遭刑拘”的消息很容易讓人聯(lián)想到前幾天網上熱炒的“貪官判刑十年未坐一天牢”,把這兩者放在一起,無疑更會放大公眾的失望與不滿,在公眾希望司法部門表現(xiàn)應有的鐵面無私的時候卻一臉的溫情,在公眾希望你含情脈脈的時候卻一臉的公事公辦,這莫非就是為了表演一個現(xiàn)實版的“刑不上大夫,禮不下庶人”?
法律是最低的道德,道德是最高的法律。法律的價值應該體現(xiàn)在對社會道德的呵護而不是戕害上,應該帶來公眾對公平正義的認同而不是質疑。(溫國鵬)